2020離婚後二婚登記用離婚證嗎

南大港普法 發佈 2020-02-08T13:42:14+00:00

如果是離婚後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後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



如果是離婚後的雙方想要復婚就需要離婚證,如果不是離婚後的雙方復婚,而是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也需要帶離婚證證明你是單身。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

二、辦理復婚需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三、哪些情況不予結婚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離過婚的人之後還會結婚,辦理二婚登記手續。離婚一方要帶上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民政局工作人員詢問雙方結婚意向後,符合條件的,頒髮結婚證,這樣,雙方就形成合法的夫妻關係。現在結婚登記手續很方便,不再強制婚前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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