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餘年》超前點播引發爭議,律師起訴愛奇藝騰訊視頻

紅星新聞 發佈 2020-01-01T06:44:42+00:00

↑起訴狀近日,《慶餘年》超前點播引發爭議,上海兩位律師以愛奇藝和騰訊的會員協議為格式條款起訴,請求法院確認部分條款無效,目前案件處於提交立案階段。

↑起訴狀

近日,《慶餘年》超前點播引發爭議,上海兩位律師以愛奇藝和騰訊的會員協議為格式條款起訴,請求法院確認部分條款無效,目前案件處於提交立案階段。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早在2019年3月,蘇州大學學生小孫以同樣訴由起訴愛奇藝,要求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此案經過媒體報導引發極大關注,一度登上熱搜,經過一二審判決,2019年10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令愛奇藝賠償小孫30元,但小孫要求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請求沒得到支持,小孫的訴訟目的失敗。

法學教授和法官對於兩位律師的訴訟並不樂觀,他們認為,否認格式條款無效很難,因為網際網路企業和產品波及面廣,一旦確認無效,將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法院最終都會回到條款解釋上來,從技術上予以處理。

消費者

願為內容付費,但「花錢買不到自己期待的」

成都的賀女士是內容付費的擁護者,擁有愛奇藝、騰訊等所有視頻平台的會員,騰訊《慶餘年》推出超前點播時,她花費50元購買了超前點播。

「我願意為內容付費,但是買的時候說是更新日多看六集,我就以為每天更新都可以多看六集。」賀女士說,而事實上並不是如此,除了付費之日多看了六集之外,其他更新日,與普通會員一樣只是更新兩集,超前點播始終比會員保持六集領先。

↑消費者花費50元購買超前點播,始終只能提前看6集

「我也是太傻太天真,更新日多看六集有歧義,有兩種解釋,只能怪自己沒有看清楚吧。」賀女士說,如此一來,她只能等到2020年1月1日才能看到大結局,「我覺得我對得起騰訊,該付費都付費了,不爽的是,花了錢買不到自己期待的。」

《慶餘年》超前點播引發爭議,紅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超前點播在視頻平台並不是第一次使用,早在2019年8月,《陳情令》播放最後5集,首次使用超前點播,30元提前解鎖大結局,雖然遭到了粉絲抵制,但是有500萬人為此買了單。

此後,超前點播又在《沒有秘密的你》《從前有座靈劍山》《明月照我心》等劇出現。

與上述四部劇近結局啟用點播不同,騰訊視頻和愛奇藝在播放《慶餘年》時,從22集就開始啟用超前點播,這意味著到大結局(46集)結束,有25集的劇集,用戶可以選擇提前觀看,按照每集需3元費用計算,25集則共計需花費75元才能提前看到大結局。不過,在「超前點播」推出的前5天內,視頻網站推出了折扣優惠,即會員可以享受限時5天50元折扣。

↑消費者花費50元購買超前點播,始終只能提前看6集

花50元超前點播,輿論一片譁然。為《陳情令》購買了點播的成都市民陳女士說,沒有任何一部電視劇在播放之前,預告過要啟用超前點播,均是電視劇火了之後才開始。

「前幾部點播有爭議觀眾沒有很大反彈,是因為看到了大結局,但《慶餘年》從中途就開始,花了大價錢又看不到大結局,肯定接受不了。」陳女士說。

兩位律師起訴

欲確認格式條款無效

《慶餘年》超前點播頻頻上熱搜,兩位律師、知名法律博主「吳聲威WSW」和「邏格斯logics」分別以「格式條款」為訴由起訴愛奇藝和騰訊,要求確認愛奇藝和騰訊會員協議部分條款無效。

2019年12月30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了兩位律師吳聲威和林健,他們皆為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已分別向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和深圳南山區法院提交立案,暫未收到受理通知。

吳聲威是今年6月購買的愛奇藝會員,網友提起超前點播時,他在思考,愛奇藝是如何銜接會員與點播會員的權益,沒想到把會員協議一看,驚到了。

「本質就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愛奇藝覺得』,消費者簽訂了一份愛奇藝可以單方面隨時修改的協議。」吳聲威說,這顯然違反了公平原則,屬於不平等條約,在他看來,雖然網友爭議最大的是超前點播,從法律角度來說,超前點播只是不平等約定的一個小表現形式。

吳聲威介紹說,合同約定「愛奇藝有權基於自身運營策略單方面決定和調整VIP會員服務內容,解決爭議時,以您同意的最新會員協議為準」。

紅星新聞記者留意到,騰訊會員協議也明確,騰訊可以給予運營需求等全部或者部分變更會員協議,包括且不限於停播或者額外付費點播。

↑騰訊會員協議部分截圖

吳聲威說,這就意味著,愛奇藝和騰訊在啟用超前點播時,先將會員協議修改好,等消費者購買並意識到問題之後,協議已經變更了,若要維權,消費者沒有最初協議,存在舉證困難,目前,他固定協議版本更新時間為2019年12月18日。

「如果你要訴超前點播,難度就太大了,我要起訴的是,它最新版本協議就有問題,確立部分條款無效。」吳聲威說,起訴目的是為了規範網際網路電子協議,確保會員權益的穩定性。「否則,今天出個超前點播,明天再出一個VVIP,無論你付多少錢,它都可以無限制地修改會員協議。」

↑林健的起訴狀

林健不否認自己蹭熱點的初衷,但他還表示,「會員提前看」,按照一般理解是花錢提前看全集,為了讓自己爽,而不是「花錢買了花另外一份錢的資格」。

林健說,一定程度來說,超前點播把《慶餘年》盜版逼出來了,現在,騰訊覺得委屈,會員覺得委屈,這是沒有贏家的局面。「未來,平台還是要回到提供服務上來。」

↑騰訊超前點播規則

吳聲威說,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網際網路都是這麼做,知乎會員協議明確,如果修改協議將通知會員,若會員不同意可以將費用退回,而不是像愛奇藝和騰訊排除會員修改的權益,「這說明在保護企業發展的前提下,是可以同時保證消費者權益的。」

早有相同案例

法院支持賠償30元但不確認條款無效

事實上,2019年3月,蘇州大學學生小孫以同樣的訴由起訴愛奇藝,要求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

小孫看到「會員跳廣告」而購買了愛奇藝會員,結果發現視頻播放中播放了廣告,因此以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將愛奇藝起訴,要求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返還58元賠償500元。

此案經過媒體報導,引發廣大關注,一度登上了熱搜。一審作出判決,愛奇藝賠償30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雙方皆上訴。在上訴書中,小孫以愛奇藝「關於廣告的特別說明」屬於格式條款,要求確認無效,請求法院支持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小孫校外指導律師鄭長虹,她表示,「我們本身訴訟就是為了公益,就是要求愛奇藝停止插播廣告,法院確認了侵犯小孫的知情權,但沒有要求愛奇藝承擔停止插播廣告的侵權後果,所以從這個角度來,我們沒有達到訴訟目的。」

2019年12月31日,鄭長虹對比了訴訟時和目前愛奇藝會員協議中「關於廣告的特別說明」條款。

「現在的條款比以前更加變本加厲,沒有絲毫的改觀。」鄭長虹說,起訴時,小孫起訴時候會員可以「一鍵關閉片頭廣告」,但是現在部分影視不僅有片頭廣告,還增加更多廣告形式。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小孫起訴時愛奇藝的廣告條款明確為「愛奇藝不排除以其他方式投放的廣告和商業信息」,而目前的條款變成「除了貼片廣告之外,愛奇藝仍可能以其他方式投放廣告和商業信息,如開機廣告、創意中插廣告、跑馬燈廣告、片尾廣告、植入廣告、彈窗廣告、暫停廣告等。」

為什麼無法停止插播廣告?從判決書最後「關於爭議焦點五,愛奇藝如何承擔責任」中,或許可以找到答案。

法院認為,網際網路企業的生命在於創新,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網際網路產品創新的關係中,需按比例原則平衡雙方利益,既要保證消費者權益,又要充分尊重和寬容網際網路產創新,愛奇藝公司作為網際網路企業具有技術和資金優勢,在網絡服務產品創新的同時亦同時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在本案中,愛奇藝公司使用一定誤導性的廣告宣傳語,違反誠信原則,導致會員用戶的預期體驗效果降低,造成一定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愛奇藝插播廣告的行為,符合雙方約定,且合同已經履行完畢(會員期結束),小孫要求停止插播廣告的請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以支持。

騰訊和愛奇藝回應

以之前公開回復為準

2019年12月30日,紅星新聞記者就兩位律師起訴格式條款採訪騰訊和愛奇藝,騰訊和愛奇藝公關皆表示,就超前點播相關問題以之前的回覆為準,不再回復這個問題。騰訊公關表示,「其實所有平台的協議都是一樣的。」

2019年12月17日,愛奇藝副總裁、自製劇開發中心總經理戴瑩在三聲2019第四屆中國新文娛·新消費年度峰會後回應《慶餘年》超前點播爭議,戴瑩表示,視頻平台的內容在越來越多元,用戶的需求也變得更多元。「我們的初衷是想滿足用戶更多元的內容需求,但可能沒太做好,未來希望能更多考慮到用戶的心理,做好排播的設計和告知工作。」

2019年12月18日,就超前點播問題,騰訊視頻副總裁王娟回應《慶餘年》50元超前點播模式,王娟說,我們對於會員的告知和消費心理的把握上還不夠體貼,未來將會進一步優化並提升會員的服務體驗,給大家帶來更多優質的內容與貼心的服務。

教授和法官

需要出台規定對電子協議進行規制

蘇州大學副教授吳俊認為,「會員付費超前點播」是否改變了「大片隨意看」的會員權益,這是一個合同條款解釋的問題。

一方面,就《慶餘年》電視劇而言,不是會員也是可以觀看該電視劇的,因此會員並不享有壟斷性的觀劇權益。據此,可以認為「大片隨意看」的會員資格並不包括提前觀劇的權利。

但另一方面,從文義的角度,「大片隨意看」確實包含了不能限制觀劇的效力,只要平台已經將視頻上線,就不應該限制會員的觀劇權利,否則,以後所有的電視劇,平台都可以控制開播而不是一次性全部投放,讓會員再次付費。

「即便兩位律師起訴,法院也會從技術上處理,把格式條款確認無效變成合同條款解釋,平台在跟消費者玩文字遊戲。」吳俊認為,由於存在這兩種會員合同的解釋方案,平台選擇了對自己有利的解釋規則,因此,即使訴諸訴訟,平台也很難敗訴。

吳俊認為,隨著視頻傳播的數字化,越來越多的民眾通過手機之類的行動網路終端而不是電視機來觀看電視劇,行動網路終端實際上扮演了曾經廣播電視的功能,越來越具有公用事業產品的性質。因此,應該用更多的強制性規範來規範平台的權利和義務,政府監管部門應該限制平台提供格式合同條款的權限,切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另外一名不願意具名的法官認為,律師主張會員協議是格式條款需要提供有力的主張,通常有兩種情況下會被確認無效,第一種就是損害公眾利益;第二種,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

「雖然超前點播成為社會熱點,但熱點不等於公共利益,這種消費者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屬於商業模式範疇,很難上升到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律師舉證證明。」這名法官說,愛奇藝和騰訊這種網際網路企業涉及的產品非常多,輻射範圍非常廣,一旦確認條款無效容易成為風向性指標,波及非常多產業,整個社會可能發生天翻地覆變化。「網際網路發展需要一個過程,法院不傾向於立即作出改變,最終還是會回到合同條款過程簽訂和解釋上來。」

這名法官表示,要規範網際網路電子協議,需要一個個案件形成足夠影響力,進而讓政府出台相應的規定予以規制。

紅星新聞記者 鍾美蘭

圖片來源受訪者和網絡

編輯 陳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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