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新冠肺炎輕症臨床有效的中藥「肺炎1號方」獲批使用

驅動中國 發佈 2020-02-09T21:56:09+00:00

此前,經1周臨床觀察,應用「肺炎1號方」治療新冠肺炎確診病人50例,全部患者體溫恢復正常,50%患者咳嗽症狀消失,52.4%咽痛症狀消失,69.6%乏力症狀消失,無一例患者轉重症。

據人民日報消息,廣東省藥監局、衛健委、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通知,疫情期間允許廣東省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直接調劑使用透解祛瘟顆粒。

透解祛瘟顆粒(曾用名:「肺炎1號方」顆粒)是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中醫科譚行華主任中醫師臨床經驗方。譚行華主任是廣東省名中醫,師從嶺南溫病大家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彭勝權教授,他在溫病學說理論指導下,擬定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中醫治則為「清熱解毒、疏風透表、益氣養陰」。

從國內媒體曝光的有關肺炎1號方顆粒包裝照片來看,該藥由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委託廣東一方製藥有限公司生產,該中成藥包含了連翹、山慈菇、金銀花、黃芩、大青葉等十六位中藥製劑,其中大部分為抗病毒的傳統中藥方。在該藥功能主治項中表明,可疏風透表,清熱解毒,益氣養陰,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輕症)。

此前,經1周臨床觀察,應用「肺炎1號方」治療新冠肺炎(輕症)確診病人50例,全部患者體溫恢復正常,50%患者咳嗽症狀消失,52.4%咽痛症狀消失,69.6%乏力症狀消失,無一例患者轉重症。

經有關部門論證,基於「肺炎1號方」顆粒具有改善新冠肺炎(輕症)臨床症狀和可能減少重型肺炎發生趨勢的療效,同意「肺炎1號方」顆粒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傳統中藥製劑提出備案申請,並納入應急審批程序准予附條件備案。該製劑規範名稱為"透解祛瘟顆粒"。專家提示,該方僅限於治療輕症確診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可當作預防方使用。

據央廣之聲新聞欄目報導,廣東省中醫藥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肺炎1號方」顆粒醫療機構製劑應急審批及臨床應用進行聯合專家論證會。同意「肺炎1號方」顆粒按照廣東省醫療機構傳統中藥製劑提出備案申請,並納入應急審批程序准予附條件備案。該製劑最終定名"透解祛瘟顆粒"。廣東省藥監局行政許可處處長方維在接受央廣記者獨家採訪時表示,「神速」的審批背後,離不開研發和生產機構夜以繼日地聯合攻關和審批部門在緊急情況下既提速又保質的堅持,做到了程序一個不落,門檻一個沒降低。

不過,根據規定,「肺炎1號方」是廣東省藥監局應急特批的醫院製劑,用於廣東全省30家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臨床使用,暫不能用於其他地區。疫情期間,非定點醫院申請調劑使用的,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予以優先審批。獲調劑的醫療機構可直接向該製劑受託生產企業申請提供配送。

該藥的研發者,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中醫科主任譚行華表示,圍繞「肺炎1號方」的探索和攻關並未停止,目前多方正組織研究更具針對性的藥劑。

生產方廣東一方製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魏梅透露,產品已經投入生產,可以完全滿足供應需求。只要醫院、患者有需求,我們就能馬上響應,馬上供應。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