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建奎獲刑 基因犯罪須嚴懲

美國僑報網 發佈 2019-12-31T03:59:45+00:00

「賀建奎為追逐個人名利,蓄意逃避監管,實施官方明令禁止的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活動。這不僅有違人類倫理道德,更挑戰中國相關法律權威。犯下如此嚴重罪行,主犯僅獲刑3年,其中一從犯還是緩期兩年執行,顯然難起到震懾作用。」

任何科學研究都應以關懷人類持續發展為終極使命。

【僑報12月31日「四合院」時評】去年曾震驚海內外的「基因編輯嬰兒」一案,有了新進展。30日,該案在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一審落槌,主犯深圳南方科技大學原副教授賀建奎獲刑3年,並被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從犯廣東省某醫療機構張某、深圳市某醫療機構覃某分別獲刑兩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

賀建奎。(圖片來源:中新社資料圖)

對這一判決,網上輿論莫衷一是,有網民為法院的判決叫好,也有網民質疑法院的量刑和處罰偏輕。「賀建奎為追逐個人名利,蓄意逃避監管,實施官方明令禁止的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活動。這不僅有違人類倫理道德,更挑戰中國相關法律權威。犯下如此嚴重罪行,主犯僅獲刑3年,其中一從犯還是緩期兩年執行,顯然難起到震懾作用。」有網民如此表示。還有人稱,賀建奎等人致使2人先後生下3名基因編輯嬰兒。如此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行為,不嚴懲難服人心。更令人憂心的是,未來誰對這3名無辜的基因編輯嬰兒的健康負責?

當前科學技術發展迅速,無論是科研人員還是醫護人員,不能一切「向錢看」,科學研究和應用要負責任,更要強調遵循技術和倫理規範,維護民眾健康,維護人類生命尊嚴。賀建奎等人為一己私利,不惜挑戰人類倫理道德底線,此次鋃鐺入獄,可謂罪有應得。

眾所周知,任何嚴肅的科學研究行為都彰顯了人類對於文明和進步的追求,都是以關懷人類持續發展為終極使命。但基因編輯技術並非如此,這種研究並不是公眾所理解的基因科學研究,稍有不慎,極有可能打開「潘多拉魔盒」,對整個人類的繁衍生息造成嚴重威脅。因此,海內外科學界對此項研究都非常謹慎。就賀建奎等人犯案目的及造成的嚴重後果而言,其行為已屬嚴重犯罪。

目前,在懲治基因編輯犯罪方面,中國現行法律沒有具體明確的條款,但這不是賀建奎等人可獲「從輕發落」的理由。中國憲法和民法總則都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賀建奎等人的行為不僅有違公序良俗,而且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唯有嚴懲,方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同時,「基因編輯嬰兒」一案也給中國立法機構提了一個醒,應加強立法和制度設計,為基因編輯技術健康發展保駕護航,造福全人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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