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不在,一保姆叫鎖匠開門,正大光明偷東西!法院這樣判……

光明網 發佈 2019-12-31T08:02:31+00:00

昨天上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法院以盜竊罪判決家政服務人員胡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禁止胡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從事家政服務行業,期限為三年。

昨天上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法院以盜竊罪判決家政服務人員胡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禁止胡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從事家政服務行業,期限為三年。這個案件是全省範圍內對家政服務人員適用從業禁止的第一案。

2018年8月,47歲的紹興人胡某到僱主家中從事家政服務,主要工作是護理生病的老人,期間多次編造理由向僱主借款,兩個月後被解僱。胡某知道老人固定去看醫院看病的時間,一天傍晚趁家中無人,居然叫了開鎖師傅堂而皇之的上門開鎖,把屋內的手錶、香菸、紅酒等財物共計價值8萬餘元據為己有。

通過此案,檢察機關發現胡某所在家政服務機構存在未建立家政服務人員工作檔案、未與消費者簽訂家政服務合同、不能向消費者提供家政服務人員違法犯罪前科,劣跡道德品行方面的個人信息等問題,違反了商務部《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而且這樣的情況在家政行業普遍存在。

今天上午,在蕭山區檢察院聯合區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會簽了《蕭山區家政服務人員背景信息核查辦法》。

在查詢工作中,因故意隱瞞家政服務人員背景信息,致使家政服務消費者在接受服務的過程中人身、財產權益遭受侵害;或者因對家政服務人員背景信息管理不當,致使公民個人隱私遭受侵犯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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