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外檐幕牆施工工藝及質量驗收標準

建築界一哥 發佈 2020-02-10T01:55:12+00:00

目錄1 總則2 施工方案確定3 施工準備4 操作工藝5 質量標準6 成品保護7 質量通病及控制措施8 質量記錄9 引用文件1 總則為了提高玻璃幕牆工程施工質量,結合國家現行相關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工藝標準,整理制定本標準。



目 錄

1 總則

2 施工方案確定

3 施工準備

4 操作工藝

5 質量標準

6 成品保護

7 質量通病及控制措施

8 質量記錄

9 引用文件

1 總則

為了提高玻璃幕牆工程施工質量,結合國家現行相關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工藝標準,整理制定本標準。本章適用於新建居住建築的玻璃幕牆工程的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及分部驗收。

本標準未提及之事項,須執行國家現行相關規範、標準,當本標準與國家現行相關規範、標準要求不一致時,應按更嚴格的規定執行。

2 施工方案確定

玻璃幕牆工程施工前一定要制定詳細合理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須具有針對性,並應包括如下內容:進度計劃、與主體結構、設備安裝、裝修的協調配合方案、搬運、吊裝方法、測量方法、安裝方法、安裝順序、現場保護方法、檢查驗收、安全措施等,方案要經總監及項目經理確認後方可實施。

3 施工準備

3.1 材料要求

3.1.1 玻璃幕牆採用的鋁合金構件、型鋼構件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的規定,同時應有出廠合格證、質保書及必要的檢驗報告。

3.1.2 結構矽酮密封膠應採用高模數中性膠;矽酮結構密封膠分單組份和雙組份。矽酮結構膠、矽酮耐候密封膠必須有與所接觸材料的相容性試驗報告。橡膠條應有成分分析報告和保質年限證書。品種、顏色、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3.1.3 玻璃幕牆採用冷彎薄壁型鋼時,應符合《冷彎薄型鋼結構技術規範》GB50018的有關規定,其立柱壁厚不得小於3mm,橫樑壁厚不得小於2.5㎜,強度按工程實際驗算。

3.1.4 工件的數量、加工尺寸及槽、榫、孔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3.1.5 構件的材質、氧化膜厚度、精度等級與加工尺寸偏差應符合行業標準《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102)中相關條款的規定。

3.2 作業條件

3.2.1 安裝玻璃幕牆應在主體工程驗收後進行。

3.2.2 應有土建移交的控制線和基準線。

3.2.3 玻璃幕牆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按設計要求埋設,後置埋件應拉拔試驗合格。

3.2.4 吊藍、升降機等垂直運輸設備安裝到位。

3.2.5 腳手架、操作平台等搭設牢固、到位。

3.2.6 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準備齊全。

3.2.7 施工組織設計應經有關單位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4 操作工藝

4.1 施工流程

施工圖紙審查並與土建施工圖核對→專家論證→進場材料驗收→ 施工設備安裝 →放線→埋件處理→立柱安裝→橫樑安裝→防潮處理→保溫施工→面材安裝→打膠→內檐封修

4.2 質量控制要點

4.2.1 應編制幕牆施工組織設計,並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順序進行施工。

4.2.2 幕牆應在主體結構施工完畢後開始施工, 對於高層建築的幕牆,如因工期需要,應在保證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可按施工組織設計沿高分段施工。在與上部主體結構進行立體交叉施工幕牆時,結構施工層下方及幕牆施工的上方,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4.2.3 幕牆施工時,原主體結構施工搭設的外腳手架宜保留,並根據幕牆施工的要求進行必要的拆改(腳手架內層距主體結構不小於300mm)。如採用吊籃安裝幕牆時,吊籃必須安全可靠。

4.2.4 幕牆施工時,應配備必要的安全可靠的起重吊裝工具和設備。

4.2.5 當裝修分項工程會對幕牆造成污染或損傷時,應將該項工程安排在幕牆施工之前施工,或應對幕牆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4.2.6 不應在大風大雨氣候下進行幕牆的施工。當氣溫低於-5℃時不得進行玻璃安裝,不應在雨天進行密封膠施工。

4.2.7 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控制和檢查固定幕牆的各層樓(屋)面的標高、邊線尺寸和預埋件位置的偏差,並在幕牆施工前應對其進行檢查與測量。當結構邊線尺寸偏差過大時,應先對結構進行必要的修正;當預埋件位置偏差過大時,應調整框料的間距或修改連結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式。

4.2.8 龍骨焊接時應有必要的防火措施,如接火斗、看火人的設置。

5 質量標準

5.1 主控項目

5.1.1 玻璃幕牆工程所使用的各種材料、構件和組件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規範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材料、構件、組件的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材料的復驗報告。

5.1.2 玻璃幕牆的造型和立面分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5.1.3 玻璃幕牆使用的玻璃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幕牆應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種、規格、顏色、光學性能及安裝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

2 幕牆玻璃的厚度不應小於6mm。全玻幕牆肋玻璃的厚度不應小於12mm。

3 幕牆的中空玻璃應採用雙道密封。明框幕牆的中空玻璃應採用聚硫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隱框和半隱框幕牆的中空玻璃應採用矽酮結構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

4 幕牆的夾層玻璃應採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夾層玻璃。點支承玻璃幕牆夾表面不得有損傷,鋼化玻璃宜經過二次熱處理。

5 所有幕牆玻璃均應進行邊緣處理。層玻璃的夾層膠片(PVB)厚度不應小於0.76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5.1.4 玻璃幕牆與主體結構連接的各種預埋件、連接件、緊固件必須安裝牢固。其數量、規格、位置、連接方法和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1.5 各種連接件、緊固件的螺栓應有防鬆動措施;焊接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焊接規範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1.6 隱框或半隱框玻璃幕牆,每塊玻璃下端應設置兩個鋁合金或不鏽鋼托條,其長度不應小於100mm,厚度不應小於2mm,托條外端應低於玻璃外表面2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5.1.7 明框玻璃幕牆的玻璃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玻璃槽口與玻璃的配合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2 玻璃與構件不得直接接觸,玻璃四周與構件凹槽底部應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塊玻璃下部應至少放置兩塊寬度與槽口寬度相同,長度不小於100mm的彈性定位墊塊;玻璃兩邊嵌入量及空隙應符合設計要求。

3 玻璃四周橡膠條的材質、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鑲嵌應平整,橡膠條長度應比邊框內槽長1.5%~2.0%,橡膠條在轉角處應斜面斷開,並應用粘結劑粘結牢固後嵌入槽內。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5.1.8 高度超過4m的全玻幕牆應弔掛在主體結構上。如選厚度10mm或12mm玻璃作面板時吊夾具應符合設計要求。玻璃與玻璃、玻璃與玻璃肋之間的縫隙,應採用矽酮結構密封膠填嵌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1.9 點支承玻璃幕牆應採用不鏽鋼爪,其鋼爪間的中心距離應大於250mm。駁接頭採用可自由轉動的半球狀鉸接螺栓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5.1.10 玻璃幕牆四周、玻璃幕牆內表面與主體結構之間的連接節點、各種變形縫、牆角的連接節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1.11 玻璃幕牆應無滲漏。

檢驗方法:在易滲漏部位進行淋水檢查。

5.1.12 玻璃幕牆結構膠和密封膠的打注應飽滿、密實、連續、均勻、無氣泡,寬度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5.1.13 玻璃幕牆開啟窗的配件應齊全,安裝應牢固,安裝位置和開啟方向、角度應正確;開啟應靈活,關閉應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開啟和關閉檢查。

5.1.14 玻璃幕牆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的防雷裝置可靠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 一般項目

5.2.1 玻璃幕牆表面應平整、潔凈;整幅玻璃的色澤應均勻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鍍膜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5.2.2 每m2玻璃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2的規定。

5.2.3 一個分格鋁合金型材表面質量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3的規定。

5.2.4 明框玻璃幕牆的外露框或壓條應橫平豎直,顏色、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壓條安裝應牢固。單元玻璃幕牆的單元拼縫或隱框玻璃幕牆的分格玻璃拼縫應橫平豎直、均勻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5.2.5 幕牆的密封膠縫應橫平豎直、深淺一致、寬窄均勻、光滑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5.2.6 防火、保溫材料填充應飽滿、均勻,表面應密實、平整。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2.7 玻璃幕牆隱蔽節點的遮封裝修應牢固、整齊、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8 鋁合金框架構件安裝質量應符合表26—3的規定。

5.2.9 隱框及半隱框玻璃幕牆安裝質量要求應符合表26—4的規定。

5.3 其他質量控制要求

5.3.1 玻璃幕牆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須具備相應的出廠合格證,質保書和檢驗報告。

5.3.2 安裝過程中的質量要求

1 安裝前對構件加工精度進行復檢,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

2 預埋件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牢固、嚴禁歪、斜、傾。安裝位置偏差控制在允許偏差範圍內。

3 幕牆立柱與橫樑安裝應嚴格控制水平度、垂直度,對角線長度,在安裝過程反覆檢查,達到要求後方可進行板材安裝。

4 玻璃板塊安裝時應拉線控制相鄰板板面的水平度、垂直度及大平面平整度,板縫寬度應用木模控制,如有誤差應均分在每一條縫隙中,防止誤差積累。

5 連接節點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位置應正確,固定應牢固,並進行有效的防腐處理。

6 玻璃板塊安裝前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並作好驗收和施工記錄。

6 成品保護

6.1 產品的運輸和保管

6.1.1 幕牆用鋁型材構件、鋼構件以及玻璃板塊應輕拿輕放,

並採用適當的保護措施,防止在運輸、搬運過程中相互碰撞、擠、壓磨擦。

6.1.2 產品的保管場所應設在乾燥、通風、防雨的地方。

6.1.3 根據材料的品種、規格、分類堆放,並做好相應的產品標識。

6.1.4 倉庫保管員應定期檢查倉庫的防火設施和防潮情況。

6.1.5 庫管員應認真作好材料的收發記錄,嚴格按計劃發放材料。

6.2 產品防護措施

6.2.1 幕牆材料應與安裝加工過程中,應輕拿輕放,不能碰傷、劃傷,已加工好的鋁合金材料應貼好保護膜和標籤。

6.2.2 加強半成品的保護工作,保持與土建單位的聯繫,防止已裝好的幕牆受到損壞。

6.2.3 材料、半成品應按規定堆放,安全可靠,並安排專人保管。

6.2.4 飾面的結合層在凝結前,應採取防風、防暴曬、防水沖和振動等保護措施。

6.2.5 嚴禁水泥、石灰漿、塗料、顏料、油漆等液體污染牆面飾面。

7 質量通病及控制措施

7.1 設計圖紙不規範和設計圖紙滯後、不配套;與土建施工圖存在尺寸偏差。

對工程設計的問題,應對設計單位提出明確要求,由設計單位根據精確的計算書,統籌考慮幕牆與結構的關係,設計出配備詳細施工說明和節點詳圖的幕牆建築施工圖紙,並在施工過程中與專業施工隊伍密切配合、及時解決施工單位的施工問題。

7.2 材料質量及質保資科

玻璃幕牆主要材料有鋁合金、玻璃、結構膠、耐候膠、不鏽鋼等。工程竣工交驗時主要應具備如下質保資料:鋁合金型材質保書。鋁合金、玻璃鍍膜、結構膠、密封膠應具有十年質量保證書,橡膠條合格證,隱蔽驗收鑑證手續,抗風壓強度、雨水滲漏、空氣滲透的型式試驗報告,當設計有要求時的隔聲、保溫性能的測試報告,幕牆製作單位的施工安裝自檢記錄和出廠合格證等。幕牆規範對鋁合金型材的材質、斷面、壁厚、玻璃厚度等都有明確的設計計算方法。但仍發現個別幕牆工程支撐部位的鋁合金型材壁厚不足規範要求的現象。還有的質保資料中的結構膠質保書、結構膠與其它材料的相容性報告常是全外文的無效複印件,不能清楚反映出使用材料的真實質量情況。材料質量的控制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幕牆對每一種材料的要求都是由設計計算書確定的,它對鋁型材壁浮,結構膠的保質期、物理年限、粘結力、結構膠與接觸材料的相容性,連接件強度等等都有嚴格的要求,因而對幕牆使用的材料必須有符合要求的材料質保書和相關的試驗報告,對反映材料質量的這些資料的審查和進場材料抽樣檢查是把好材料質量關的關鍵。

7.3 施工質量

7.3.1 預埋件:

玻璃幕牆與建築主體結構連接的固定支座材料宜選用鋁合金、不鏽鋼或表面熱鍍鋅處理的碳素結構鋼,井應具備調整範圍,其調整尺寸在三維方向上不應小於40mm。幕牆主要構件立柱與鹼結構宜通過預埋件連接。但檢查中時有發現:預埋件尺寸不一;預埋位置不準確;焊接質量粗糙;採用防鏽漆防腐;設計滯後造成結構構工中無法預埋預埋件,而採用鋼板與膨脹螺栓錨固,錨固長度不一,隨需性大。甚至有的錨固在C20的混凝土掛板上。對此施工企業應規範預埋件的加工製作和預埋定位工作,加強對焊接部位的檢查,做到不漏焊,焊縫飽滿,焊縫質量達到規範要求,根據<規範>中的明確要求對幕牆使用的除鋼材零件做表面熱浸鍍鋅處理的防腐工作;對漏埋預埋件的情況,應採用化學錨固,並做動力試驗,不得以作為補救措施使用膨脹螺栓錨固的,應做抗拔試驗來確定錨固強度;與幕牆立柱相連的主體構件應可靠,其砼強度不宜低於C30。

7.3.2 立柱的連接

作為鋁—鋁連接主要形式之一的立柱連接,現場常發現主柱連接無間隙或間隙過小。由於鋁合金材料熱脹冷縮時產生較大的內應力,溫度變形較大,因而幕牆立柱需設置伸縮縫,縫的間距不宜小於lmm,而且芯管與立柱應採用橢園形(也有採用v形)孔做成可活動連接方式,以保證鋁合金立柱的伸縮自由,滿足它的溫度變形要求。

7.3.3 墊片的作用

檢查中常發現幕牆鋁合金立柱與連接件間,立柱與橫樑間未設置墊片現象。由於不同金屬材料間存在電位差,使用中兩者接觸會產生電化反應,因而幕牆鋁合金與連接鐵件間應設耐熱的硬質有機材料墊片來絕緣隔離。由於受溫度變化等多種原因造成鋁合金變形、會產生鋁合金間摩擦噪音,因而幕牆立柱和橫樑間應加設橡膠墊片,以消除噪音。

7.3.4 防火、防雷措施

防火材料應有合格證,對樓層間、隔牆處的縫隙用不燃燒材料進行填充阻隔。而防雷要求幕牆根據設計建立自身的防雷體系。並與建築主體結構的防雷體系作可靠連接,工程竣工前對幕牆防雷的接地電阻進行測試,其衝擊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歐。

7.3.5 玻璃及玻—鋁連接

玻璃在裁割時會產生很多大小不等的鋸齒邊緣,引起邊緣應力分布不均,容易產生應力集中,從而導致玻璃破碎,同時外觀也不美觀整齊,並給工人操作帶來不便和易受傷害,因而玻璃裁割後必須做倒棱、側角處理。

由於玻璃與鋁合金兩種材料溫度變形不一致,當溫度變化時,玻璃會受到擠壓,產生溫度應力,因此玻璃與構件不得直接接觸,玻璃四周與構件凹槽底應保持一定空隙,每塊玻璃下部應設不少於二塊彈性定位墊塊,墊塊的寬度與槽口寬度應相同,長度不應小於100mm,玻璃兩邊嵌入量及空隙應符合設計要求。

7.3.6 漏水的產生

幕牆施工過程中對於密封膠的施工要求嚴格執行規範要求,並必須進行淋水試驗。

7.3.7 內檐封修

對於住宅工程外檐為幕牆的要特別注意內檐封修,為室內精裝留有充分空間,並注意順直美觀。

8 質量記錄

8.1 檢驗批的劃分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牆工程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 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同一單位工程的不連續的幕牆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

3 對於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牆,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幕牆的結構、工藝特點及幕牆工程規模,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8.2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個檢驗批每100 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於10 m2。

2 對於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牆工程,應根據幕牆的結構和工藝特點,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8.3 驗收組織:

玻璃幕牆全部施工完成後,施工單位首先實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報監理單位驗收,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報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組織三方驗收,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4 驗收時的技術資料檢查

1 幕牆工程的施工圖、結構計算書、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建築設計單位對幕牆工程設計的確認文件。

3 幕牆工程所用各種材料、五金配件、構件及組件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4 幕牆工程所用矽酮結構膠的認定證書和抽查合格證明;進口矽酮結構膠的商檢證;國家指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矽酮結構膠相容性和剝離粘結性試驗報告;石材用密封膠的耐污染性試驗報告。

5 後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檢測報告。

6 幕牆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及平面變形性能檢測報告。

7 打膠、養護環境的溫度、濕度記錄;雙組份矽酮結構膠的混勻性試驗記錄及拉斷試驗記錄。

8 防雷裝置測試記錄。

9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 幕牆構件和組件的加工製作記錄;幕牆安裝施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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