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需要做哪些準備?搜集哪些證據(這下全知道)離婚律師推薦

南京婚姻律師莊榮華 發佈 2020-02-10T02:44:56+00:00

婚姻家事案件訴前準備簡要說明一、人身安全1、不具備高風險的,可以考慮同住;2、具備高風險人身安全的,可以考慮分居,包括至父母家中居住、親友家中、單獨租賃房屋或合租房屋居住;二、婚姻家事案件常見證據的搜集形式1、有原件可以搜集保存原件、沒有原件保存拍照件或複印件;2、優先保存原件,

婚姻家事案件訴前準備簡要說明

一、人身安全

1、不具備高風險的,可以考慮同住;

2、具備高風險人身安全的,可以考慮分居,包括至父母家中居住、親友家中、單獨租賃房屋或合租房屋居住;


二、婚姻家事案件常見證據的搜集形式

1、有原件可以搜集保存原件、沒有原件保存拍照件或複印件;

2、優先保存原件,若拍照件/複印件儘量清晰完整,拍照件應當頂格拍照,有條件還可以將拍照的材料再傳輸一份至自己的郵箱,以免手機丟失或被搶奪。

三、以離婚為例,如下常見相關證據可以考慮搜集保存

1、結婚證

2、對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只需拍照件)

3、孩子出生證明、學籍卡、戶口本

4、夫妻財產約定、離婚協議、保證書、忠誠協議等

5、雙方爭議的痕跡證據

類型:協商離婚、承認過錯出軌、爭執、辱罵、誹謗、污衊、家暴、財產損失等

證據形式:手機簡訊、微信、QQ、郵件、拍照、錄音錄像、證人證言、報警記錄、告誡書、處罰決定書等

提示:取證過程中可以考慮創造機會,就雙方因感情破裂分居的起點、次數、家暴、外遇、賭博等其他情形予以確認固定。


四、財產類證據搜集保存

1、自己和對方的資金類證據

包括:(銀行卡、存摺、存單、股票帳戶、理財產品【包括APP理財】、理財協議、支付寶號、微信號)

2、自己和對方的工作證明

包括(勞動合同、工作牌、工資單)

3、不動產證據

有產證類:


房產證、土地證、公寓類商鋪類證據


未領取產證:


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抵押貸款合同


其他類:房屋代持協議


4、公司股權類

公司名稱、營業執照、股權證明


股權代持協議、股權分紅證明


5、實物類

家具家電、裝飾裝修、金銀首飾,證據形式:拍照、視頻、發票、運單、網上購物記錄等。

五、債權債務類:欠條、借條、轉帳記錄

友情提示:

婚姻家事案件中優先保護自身安全,證據方面儘量即可,即使部分證據因客觀現實情況無法獲取,也可後續請律師或法院調取取證。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

婚姻家事與財富管理主任律師:莊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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