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化妝品違法宣稱和虛假宣傳背後的真相!你被騙了嗎?

藥安早知道 發佈 2019-12-31T11:35:53+00:00

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作用溫和,只是起到輔助作用。

  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作用溫和,只是起到輔助作用。

  對於具有誇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或者頗具煽動性的宣傳用語,消費者應理性對待。

  根據《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詞語:

  1.絕對化詞意。如速效、超強、全方位、特級、換膚、去除皺紋等。

  2.虛假性詞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產物成分的化妝品,但宣稱產品「純天然」的,屬虛假性詞意。

  3.誇大性詞意。如「專業」可適用於在專業店或經專業培訓人員使用的染髮類、燙髮類、指(趾)甲類等產品,但用於其他產品則屬誇大性詞意。

  4.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如處方、藥用、治療、解毒、抗敏、除菌、無斑、祛疤、生髮、溶脂、瘦身及各類皮膚病名稱、各種疾病名稱等。

  5.醫學名人的姓名。如扁鵲、華佗、張仲景、李時珍等。

  6.已經批准的藥品名。如膚蟎靈等。

  7.與產品的特性沒有關聯,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意。如解碼、數碼、智能、紅外線等。
  8.庸俗性詞意。如「裸」用於「裸體」時屬庸俗性詞意,不得使用;用於「裸妝」(如彩妝化妝品)時可以使用。

  9.封建迷信詞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於「神靈」時屬封建迷信詞意;用於「怡神」(如芳香化妝品)時可以使用。

  10.超範圍宣稱產品用途的用語。如特殊用途化妝品宣稱不得超出《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特殊用途化妝品含義的解釋。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宣稱特殊用途化妝品作用。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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