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律師專業化的加強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律師費也是水漲船高。意味著原告在維權的路上,需要更多的成本。以下幾種情形原告可向被告主張支付律師費。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考慮律師費用過高,而選擇放棄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在勞動爭議糾紛中,面對工資被扣、無故加班、社保未買等勞動問題,大部分勞動者因經濟能力有限,在經濟強勢的企業面前往往會選擇忍氣吞聲、委曲求全,放棄爭取應有的權利。還有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如若對加害方的賠償不滿意或者對方不履行義務時,可積極維權,向加害方主張合法權益並要求承擔律師費。
因此,如果碰到上述表格的相關情形,可向法院申請律師費由被告進行承擔。若被侵權,趕緊找律師進行維權!當然,切記要保留支付給律師的票據。
往期精彩回顧
《年底了,案立了嗎?》
《中日著作權法制度對比系列(二)著作權主體制度》
《小議編劇的署名權》
點擊「閱讀原文」了解娛是乎的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