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改新能源汽車准入管理!代工要走上發展快車道?

環球網 發佈 2020-02-12T13:48:32+00:00

然而現實是,補貼不可能持續,業內外都在積極尋求不依靠補貼刺激市場的辦法,在政策層面尋求更多支持是當務之急。

在2019年產銷量高增速不再之後,中國的新能源汽車似乎亟需政策支撐重回快速發展軌道。然而現實是,補貼不可能持續,業內外都在積極尋求不依靠補貼刺激市場的辦法,在政策層面尋求更多支持是當務之急。

春節假期剛剛結束,工信部就推出對新能源汽車准入管理的修改意見,並公開徵求意見。工信部明確,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信部第39號)進行修改。准入管理更貼近產業發展需要,無疑是企業最急需的。而此次工信部對企業准入管理最大的變化就是將設計與生產分離,為代工掃清發展障礙。

♦設計與生產分離 代工或走上發展快車道

修改意見將原來的「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審查要求》」中「設計開發能力」修改為「技術保障能力」,生產企業不再被要求一定具備設計開發能力,換言之,將生產和設計開發能力分離,也就為閒置產能利用打開了通道,為企業間的代工合同打通了路徑。與之相對應的39號令附件1、2、4、5中涉及的開發能力的要求也全部刪除,改為對技術保障能力的要求。

儘管工信部早在2019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中就鼓勵代工,「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發設計企業借用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申請企業及產品准入。」行業間代工的案例也在不斷增多,但關於代工的問題一直存在很大爭議。發改委一位主管部門領導給記者的答覆很直白:「一個企業如果沒有產品設計開發能力,怎麼才能確保所生產的產品符合設計要求,而且在產品出了問題時具備解決能力?」這也是代工遭遇爭議的主要原因。此次修改意見不再要求准入企業具備設計開發能力,但並不意味著對技術能力的放鬆。在「技術保障能力」中,修改意見明確准入企業必須具備整車和自製部件的測試能力,能夠評價、確認與技術保障能力相關的技術要求。也就是說,生產企業可以不具備設計能力,但必須具備評價測試產品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上述擔心企業無法確保產品質量的問題。

自2018年我國汽車市場增速放緩之後,一些傳統車企的產能被大量閒置,而這些閒置的產能大部分並不是生產製造能力落後,而是產品設計開發存在不足,未能抓住市場需求從而導致產品市場銷量下滑造成的產能閒置。雖然目前大部分新進入企業都具備了一定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並且在這方面表現出了強大的競爭力,但生產製造需要更大的固定資產投資及更複雜的企業管理成本。代工生產不僅有利於加快這些新進入企業的造車進程,更有利於發揮汽車行業閒置產能的利用價值,也是調整期的汽車行業迫切需要的。修改意見為代工合法化掃清障礙的同時,有望加快其市場化進程。

還有不容忽視的一點,特斯拉上海工廠已經開始交付,而顯然,這家外商獨資的新進入者,產品的設計開發並不在國內,並不符合此前的相關規定,這恐怕是准入公告不得不修改的一個現實推手。

♦既有企業不用再次申請公告 技術標準採用最新版本

修改意見還刪除了既有企業需滿足新規定6個月報送24個月通過審查的相關規定,和「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應當同時滿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的要求。要知道,原來的准入管理要求既有企業和產品必須在6個月內滿足新標準,也就是說,已經取得公告的企業和產品必須在6個月內按照新要求重新申請公告,這對企業而言是一個不小的制度管理成本,此次修改意見刪除了相關要求,為既有企業的正常運轉打開方便之門,確保其生產的正常推進。

新能源汽車領域技術進步的速度無疑是汽車行業發展史上創紀錄的一個奇蹟。而技術進步也帶來相關技術標準的快速提升與更新。隨著相關技術標準的不斷更新,管理規定應用的相關技術標準也應及時做出調整,從而使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

責編:樊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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