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了解真正的西周:商紂王自焚,周武王造反奪政

不夠教育 發佈 2020-02-12T17:10:17+00:00

西周原來是一個小部落,長期生活在陝甘一帶,後以岐山之南的周原為主要根據地,逐漸強盛起來,並且不斷向東發展,與東面的商王朝發生了衝突。

西周原來是一個小部落,長期生活在陝甘一帶,後以岐山之南的周原為主要根據地,逐漸強盛起來,並且不斷向東發展,與東面的商王朝發生了衝突。到周武王時期,起兵伐商,牧野一戰,消滅了商朝的軍隊,商紂王自焚而死,商朝滅亡。西周統治者是通過戰爭和流血而取得政權的,他們親眼目睹了自命為神靈後裔的商王朝在民眾鬥爭的烈火中轟然倒塌,上天變得軟弱無力,挽救不了統治者的命運。這個鐵一般的事實對統治者的政治思想產生了巨大而又深刻的影響,使他們對上天的權威性和可靠性產生了懷疑,因此,他們總結了經驗教訓,以禮治國,制訂了名目繁多的禮儀,企圖通過這些禮儀來維繫貴族等級,消除內部紛爭,做到貴賤有等、長幼有序、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使各色民等安於本分,以維持統治者的長治久安。


周武王

在這種思想影響下,西周的官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商朝神通廣大的巫史在西周已經無足輕重,掌管曆法、記事、策命、檔案、記史等職權的官吏,開始從神權中分化出來,抹去了神的光圈,成為世俗化的王朝官職。同時權力的分配主要根據血統遠近來進行,擔任師保等高級職務的多為王室貴族,他們的權力相當大,經常左右朝政,在君主年幼時可以代王攝政,如西周建國之初,武王死後,其子年幼,就由武王的弟弟周公和昭公代理朝政,直到幼王長成,才把權力交還,史稱「周昭共和」。執掌朝政的卿士也多由王室成員擔任,他們的權力也很大,有的世卿長期控制朝政,甚至可以廢掉舊君,另立新君,這在王室日趨式微的西周末年最為明顯

西周的政權機構比較完備,官職設置也較健全。中央機關設置太師,太傅、太保,統稱三公,由王室權貴出任,對周王有指導、輔佐和監護之責,既是周王的謀臣,又直接參與決策國家大權,統領文武百官,位崇權重,責任重大。以下按工作性質分為兩大部門,即卿士寮和太史寮,二者平行,互不統轄,這是具體處理朝政事務的部門。卿士寮是中央的軍政司法部門,直接處理有關軍政司法事宜。卿士寮的首腦卿士,是最高行政長官,具體處理朝政事務,同時兼理軍政,可以統兵作戰。卿士以下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行人等官職。司徒管理王朝的公田、山林,以及徵發使役等事務。司馬徵發軍隊給養,管理車馬器械等軍需物資。司空主管王室的宮殿營建和維護事務,也兼管全國的手工業。司寇掌管司法刑獄,屬官大行人主管對藩屬諸侯的接待及禮儀事務。

太史寮是掌管曆法、祭祀、占卜、文教等事務的部門,長官為太史。太史掌管王國文書的起草,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國家大事,編著史冊,兼管國家典籍、天文、曆法以及祭祀諸事,其地位較崇,是一種兼管人事、神職並觀察、記載社會動態及自然現象的官員,經常參與國家的重大政治活動。太史對王公大臣的言行可以直書其事,因而對王權有一定的監督和制約作用。其下有太宗,掌王室祭祀事宜;太卜,職掌占卜凶吉;喪史掌貴族的喪葬禮儀;樂師掌管樂律和國學。


此外,還設有一批為王室服務的官員。如宰是周王室的內務總管,奉王命處理王室內部事務,與王室關係密切,有時也觸及朝政。膳夫主管王室成員的飲食。綴衣主管王室服裝的製作。太僕管理周王輿馬,經常隨王出行,有時兼管文書的上傳下達。御是為王駕車的車夫,趣馬為王養育馬匹,師警備王宮,門尹看守宮門。此外,王宮中還有宦官,即閹人,處理後宮雜務。但是這套為王室服務的機構與國家正式官員的職責區分尚不明顯,兩者可以相互交流,交叉任職,而且他們也可以參與國家大政事務。


西周強盛時,控制的地域南到巴、濮、鄧、楚;北到肅慎、燕、亳;東邊到達濱海;西邊直抵甘、青,其範圍比商朝的地域還大。為了加強對廣大地域的有效控制,西周實行「眾建諸侯、裂土為民」的分封制,分封了許多諸侯國。諸侯的封地稱為「國」,諸侯國內也實行分封,諸侯把土地分給卿大夫,稱之為「邑」,卿大夫把土地分封給「士」,稱為「祿田」。他們的官職都是世代相襲,父死子繼。各地諸侯都是西周的宗室貴族和勛臣貴戚,他們掌握著本國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大權,是一方之至尊。


但是全國的土地與臣民,名義上都屬周王所有,即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周王封給諸侯土地與臣民時,要舉行授土授民的儀式。諸侯國對周王盡一定的政治義務,必須定期向周王納貢、朝覲,有保衛王室的義務,遇到戰爭要率軍隨同周王出兵作戰。他們還要向周王納貢服役(包括兵役),如果不納貢服役,就是侮慢王室,要受到懲處。等而下之,卿大夫要向諸侯承擔同樣的責任和義務,士也同樣如此。除了分封的土地以外,周王、諸侯都擁有直屬領地,在領地上同樣劃分大小不等的行政區域,設官進行治理。城內和近郊依次劃分為鄉、州、黨、族、閭、比等不同行政單位,各有長官。在遠郊則劃分為遂、縣、鄙、酇、里、鄰等行政單位。


西周的任官制主要是宗法分封與世卿世祿制。大夫以上的官職都世代相襲,分封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和餘子分封制,嫡長子為大宗,餘子為小宗。大夫以下的官員實行選士制度。王朝高官重職都由宗室貴族擔任。

西周爵位是按照血緣關係授予的。周王以下分為諸侯、大夫和士三個等級。諸侯和卿大夫根據血緣關係的遠近及政治特權的差異,又分為九等,稱為「九命」。由此看來,在西周時期已經形成了「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的等級制度,並根據等級差別享受不同的政治權利。


西周並沒有建立官員的俸祿制度。官員的俸祿來自他們封地的收入。封地收入除了向上一級貴族交納一定的貢賦以外,其餘的全部歸自己享用,也就是「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民食力」。

西周時期開始出現了官員的致仕制度。除了世襲大貴族外,其他在各級政府任職的官員年齡到70歲時就要交卸職務,退休養老,以保持官僚隊伍的活力。官員退休後,如果筋力尚健,可以到各級學校傳授知識,同時坐食俸祿,安度晚年。這一制度直接影響了以後的諸多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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