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首都與陪都劃分被確定

中國史研究 發佈 2020-02-13T05:45:31+00:00

在乾隆皇帝主持下編修的《欽定四庫全書》中,對中國古典文化進行了一次最系統、最全面的總結,簡稱《四庫全書》。

近期興起唐朝實行五京制一說,部分網友認為是以長安為首都,其餘四座皆為陪都。

事實上,唐朝都城制度早在清代已有結論。在乾隆皇帝主持下編修的《欽定四庫全書》中,對中國古典文化進行了一次最系統、最全面的總結,簡稱《四庫全書》。其中便有對唐朝都城制度的總結。

如圖所示,唐朝總體上實行兩畿五都制

兩畿(或稱兩京/兩都),即京畿(京兆治所西京長安城)和都畿(河南治所東都洛陽城

「畿」,唐代指京都所管轄的地區,僅京城長安和都城洛陽治下可稱為「畿」

其實唐玄宗開元十一年(723年)就已經置北都太原,然而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劃分兩畿時,卻仍將太原排除在外僅以長安一帶為京畿,洛陽一帶為都畿。因此可以斷定,僅京城長安和都城洛陽治下可稱為「畿」,是為首都。太原並未入列,是為陪都。

《舊唐書·地理志》:「開元十一年,又置北都,改并州為太原府。」

《新唐書·地理志》:「開元二十一年,又因十道分山南、江南為東、西道,增置黔中道 及京畿、都畿,置十五採訪使,檢察如漢刺史之職。」

《欽定四庫全書》:「京畿,京兆治西京城;都畿,河南治東都城。」

五都,或稱五京,確立於唐肅宗寶應元年(762年)。即上都京兆府(京畿),東都河南府(都畿),北都太原府,西都鳳翔府,南都江陵府。同年肅宗駕崩,唐代宗李豫即位,不久罷北都、西都與南都,僅保留京畿長安與都畿洛陽。

而根據禮制規定,宗廟是一國之都的重要衡量標準,唐書記載,宗廟僅存於兩都(長安洛陽),為首都。其餘三都皆無宗廟,並非實際意義上的都城,僅在形式上起呼應、補充、配合等輔助性作用,故為陪都。

《舊唐書·禮儀志》:「若無宗廟,何謂皇都?然依人者神,在誠者祀,誠非外至,必由中出,理合親敬,用交神明。位宜存於兩都,廟可偕立。」

綜上,唐朝總體上實行兩畿五都制:京畿長安、都畿洛陽,並為首都。兩畿與太原、鳳翔、江陵等陪都並稱「五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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