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Disco》被告,一個Beat引發的「侵權」第一槍?

娛樂獨角獸 發佈 2020-02-04T07:04:26+00:00

​昨日,芬蘭音樂製作人Ihaksi和版權方通過國內律師向中國說唱歌手老舅董寶石發出律師函,稱《野狼Disco》侵犯了自己的音樂版權:董寶石方面用其製作的Beat《MoreSun》製作了《野狼Disco》並獲得了商業上的極大成功,但卻僅取得了非商業授權。

文 | 赤木瓶子

在全部版權收入被用以支援新冠疫情不久後,2019年火遍大江南北的神曲《野狼Disco》陷入了一場關於「權益」的商業糾紛。

昨日(2月3日),芬蘭音樂製作人Ihaksi和版權方通過國內律師向中國說唱歌手老舅董寶石發出律師函,稱《野狼Disco》侵犯了自己的音樂版權:董寶石方面用其製作的Beat(說唱編曲伴奏)《More Sun》製作了《野狼Disco》並獲得了商業上的極大成功,但卻僅取得了非商業授權。

據悉,Ihaksi於2018年2月創作的《more sun》掛在Beat網站Beatstars上,並聲明大家可以拿走用,但前提是購買者不用於任何商業用途,而且創作時要明確創作者是「lhaksi」。作為一首說唱歌曲,《野狼Disco》的創作主要由詞曲及Beat三部分構成,而老舅董寶石涉嫌侵權的是Beat。

當晚,老舅董寶石通過微博直播對此事進行了回應,聲明自己已購買了99美元的非獨家授權,並出示了分軌及2019年6月的購買記錄、與製作人Ihaksi郵件溝通等證據。

關於侵權的說法似乎「圓滿落幕」,《野狼Disco》在詞曲創作上不存在所謂的「抄襲」,而其背後的商業糾紛卻剛剛浮出水面。

野狼Disco對立面,是「碰瓷」還是「侵權」?


可以看出,雙方的主要爭議點在於伴奏授權合同的權益範圍。

老舅董寶石在直播中強調,自己購買的99美元版本,在網站中標註的Beat的可使用權益包括:可以用作錄製、無限制的網絡播放、商業演出、無限制的mv錄製、可以在網絡電台播放等。這與獨家授權版本似乎無差異。

老舅董寶石也直播中主要闡述了以下觀點:其一,無論是在比賽過程中還是在上架音樂平台過程中,自己全部署有製作人Ihaksi的名字,且購買了99美元的非獨家伴奏版本,所以不存在「白嫖」一說。並強調「非獨家版本和獨家版本的使用權益一模一樣。」而之所以一直使用帶有聲音水印的版本,是因為觀眾已經習慣了。

其二,在野狼Disco開始獲得版權受益的過程中,老舅董寶石方面曾積極試圖聯繫Ihaksi。並曬出了代理人楊子昂於2019年11月2日給其發送的、想要購買獨家伴奏的郵件。但在隨後的回覆郵件中,Ihaksi似乎並不願將非獨家版本授予寶石,寶石表示自己一直在嘗試與其聯繫溝通。

反觀原告方,《野狼Disco》伴奏版權方瑪西瑪國際的趙智功律師向媒體稱:是否侵權,應提供合同證據,而非網頁截圖,儘管野狼團隊支付了99美元的授權費,但仍然違反了著作權法中的錄音製作者權。因為授權合同中已經寫明,原則上禁止大型商業營利性的使用,所以上綜藝節目、演唱會都是被禁止的,故99美元買的版本不能用作商演。

而目前原作者Ihaksi已經將《More Sun》的綜合性版權(包括獨家使用、獨家商業開發、獨家經紀和獨家訴訟)在中國地區獨家授權給瑪西瑪國際。在大中華地區(包含香港、澳門及台灣)任何對《More Sun》的使用,都應當經過瑪西瑪國際的授權,包括《野狼Disco》。並稱野狼團隊並未聯繫過Ihaksi 。

趙智功也提到,如果不得不走到訴訟那一步,勝訴的幾率很高,只是耗時較長,完整的法律程序可能要走六個月時間。

雙方各執一詞,一切似乎要等到訴諸於法律方能見分曉。

不過在老舅直播透露的第二個信息點中,事情變得有趣了起來。一位台灣中間方介入,成為董寶石版權購買路上殺出的「程咬金」。在聊天截圖中,一位來自台灣的陳先生稱自己買斷了Beat版權,並向董寶石的經紀人提供了「合作方案」,內容大致為董寶石改詞、再唱一版閩南語的《野狼Disco》,而分成數額達到40%,但卻遲遲不願提供購買時間及證明文件。

在頗具戲劇性的維權事件背後,《野狼Disco》本身具有的商業價值,也成為這場糾紛中不可忽視的分析切入點。

野狼如何推動「東北文藝復興」?


儘管始於「侵權」,但在老舅董寶石及律師、經紀人等「被告方」舉證解釋後,輿論幾乎都倒向了老舅董寶石,圈內Kol也紛紛站隊。耳帝表示:無論是否構成侵權,《野狼Disco》都不是抄襲。朴冉等音樂人也發表視頻為網友科普音樂製作。

在神曲難造、爆款難出的華語樂壇,《野狼Disco》成為一批闖入大眾視野的「野狼」,說唱音樂人寶石Gem也因此一躍成為「你的老舅」。

從藝術價值來看,90年代復古迪斯科、歌舞廳、東北話粵語、霹靂舞、大波浪、皮大衣.....揉入了90年代東北社會青年接地氣的娛樂生活方式的《野狼Disco》,一度與東北傷痕文學、各類短視頻平台共同了促成了群眾對於「東北文藝復興」的探討,而《野狼Disco》更在其中完成了極具代表性的爆髮式傳播。

歌曲熱度居高不下,在B站等內容社區掀起一輪又一輪的二次創作。隨著去年10月,陳偉霆加入翻唱隊伍,推出《野狼Disco》(feat.陳偉霆)版本,作品人氣在推波助漲下達到巔峰。2019年,《野狼Disco》不僅登上了四大衛視的跨年演唱會,並在大年三十以《過年Disco》為名登上央視春晚,老舅董寶石與陳偉霆、張藝興共同完成了作品的現象級演出。

迄今為止,《野狼Disco》在B站有81個精選視頻,最高播放量高達423萬,在抖音的音樂使用次數達到172.1萬。

不久前,老舅董寶石還曾宣布《野狼》版權收入全部捐獻給新冠疫情用於支援前線,並在微博提到,「這些版權收益,目前已知的是截止2019年9月有將近30餘萬,10月-12月的收益將在開春上班後平台給予版權對帳清單來進行結算,它來自你們每一個人的收聽,現在它回到社會!野狼的使命完成了!」

儘管在維權事件之下,背負著「慷他人之慨」等質疑,一切似乎要等到訴諸於法律方可塵埃落定。

但從此次事件背後,我們能夠看到,音樂維權事件在近兩年來時有發生,維權方從原創音樂幕後單打獨鬥的維護鬥士到機構,從對版權意識模糊的拉鋸戰到維權手法的多樣化,這不僅是版權體系的進階,群眾們對於音樂版權的認知也在逐步更迭。

去年,國內版權機構VFine Music起訴短視頻MCN機構Papitube,控告後者侵犯日本知名獨立音樂廠牌Lullatone錄音錄像製作者權,成為國內首個短視頻MCN機構商用音樂侵權案,並引起了大規模群體的關注。隨著近兩年來流媒體、短視頻的高速發展背後一度伴隨著相關版權問題的顯現,無論是無意為之還是版權意識薄弱,無授權的盜版音樂不僅傷害了音樂創作者的權益,也為內容製作者和平台留下法律和商業隱患。

而如同《野狼Disco》這樣的現象級作品陷入維權事件,是否侵犯權益暫且不提,它更大的意義或許在於能夠讓更多群體開始關注到音樂版權領域,大到詞曲版權小到Beat的商業權益,如今,隨著流媒體商業成本逐漸增長,侵權成本也將逐漸攀升,此類事件或許還將發生,但它們將共同築成懸在後者頭上的一把「達摩克斯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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