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尚滿慶律師:我為何申請公開武漢「肺炎謠言者」處罰結果

南方都市報 發佈 2020-01-28T19:24:26+00:00

在路上,他和趙慶律師電話溝通後,完成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關於要求武漢市公安局對「8名散布謠言者」進行處罰所依據的事實、法律及處罰結果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1月22日,當不少人離開武漢的時候,尚滿慶律師踏上了回家路。他剛結束在外地的開庭,為了回武漢,尚滿慶換了兩趟火車一次高鐵。

在路上,他和趙慶律師電話溝通後,完成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關於要求武漢市公安局對「8名散布謠言者」進行處罰所依據的事實、法律及處罰結果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事情開始於2020年的第一天。

當天晚間,武漢市公安局在多個平台發布公告:近期,我市部分醫療機構發現接診了多例肺炎病例,武漢市衛健委就此發布了情況通報。但一些網民在不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布、轉發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已傳喚8名違法人員,並依法進行了處理。

消息傳出後,網上議論驟起,有人認為應嚴厲打擊謠言。但隨著疫情信息的進一步披露和發布,前述通報再次引起爭議:警方並未公布這8人散布了哪些「謠言」。

這一情況也引起了尚滿慶等律師的注意,決定就此申請信息公開。

1月23日上午,尚滿慶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8名散布謠言者」究竟孰是孰非,事關公眾的知情權、生命健康權,也事關日後此類事件的輿論導向。

「如果疫情剛出現就對外發布信息,即使信息不夠準確,起碼能更早地提醒公眾注意到病毒的威脅。」他說。

如何準確定義「謠言」?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號發表法官署名文章,對治理有關新型肺炎的謠言問題進行法律解釋。

最高法公號發布的署名文章稱,執法機關面對虛假信息,應充分考慮信息發布者、傳播者在主觀上的惡性程度,及其對事物的認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屬實,發布者、傳播者主觀上並無惡意,行為客觀上並未造成嚴重的危害,對這樣的「虛假信息」理應保持寬容態度。

文章稱,「謠言」是生活用語,法律上對謠言表述為「虛假信息」。在有關新型肺炎的問題上,編造、散布,或組織、指使他人散布虛假信息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屬法律嚴格禁止的對象。

虛假信息則起源於個體認知能力的局限。不同個體基於認知水平的差異,對同一事物,完全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虛假信息,為此,應該理解法律對個體的適度寬容態度。

文章稱,在武漢市公安機關處罰的8名發布「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機械地理解適用法律,的確可以認定,鑒於新型肺炎不是SARS,說武漢出現了SARS,屬於編造不實信息,且該信息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符合法律規定的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給予其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有其正當性。

「但事實證明,儘管新型肺炎並不是SARS,但是信息發布者發布的內容,並非完全捏造。」文章稱。

文章稱,如果社會公眾當時聽信了這個「謠言」,並且基於對SARS的恐慌而採取了佩戴口罩、嚴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動物市場等措施,這對我們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文章表示,為此,執法機關面對虛假信息,應充分考慮信息發布者、傳播者在主觀上的惡性程度,及其對事物的認知能力。

只要信息基本屬實,發布者、傳播者主觀上並無惡意,行為客觀上並未造成嚴重的危害,我們對這樣的「虛假信息」理應保持寬容態度。

文章認為,試圖對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實的信息都進行法律打擊,既無法律上的必要,更無制度上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公開仍是此番抗擊疫情中的關鍵一環。

上述文章也提到,虛假信息起源於信息公開的不及時、不透明,謠言止於公開。

群眾基於對自身安全的焦慮,在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存在一定程度的慌亂,是人之常情,應予理解。如果在這種時刻,有關信息及時、全面地公開,群眾的疑慮自然會削減。

但是,如果信息公開不及時、不透明,群眾基於其社會交往圈與自己的生活經驗,往往容易聽信並傳播各種謠言。

為此,文章稱,要解決謠言問題,依法處理是治標,信息公開是治本。做好了信息公開工作,群眾就會將公開的信息和自己獲知的謠言相對比,久而久之,當群眾發現政府公開的信息永遠正確時,謠言就自然失去了群眾基礎。

文章建議,遇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寧可把問題想得更嚴重一些,寧可把對群眾的警示講得更嚴肅一些,寧可把局勢形容得相對嚴峻一些,以此激發起群眾對公共衛生事件的高度重視。

文章表示,不是所有的不實信息都要進行法律打擊,但是在決戰新型肺炎的特殊時刻,有些謠言必須嚴厲打擊。

從目前各地公安機關查處的有關案件看,謠言涉及疫情狀況,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謠言涉及污衊國家對疫情管控不力等信息,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謠言涉及捏造醫療機構對疫情處置失控、治療無效等信息,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可以進行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尋釁滋事罪予以刑事處罰。

比如,某地沒有疫情而編造該地有疫情出現的信息,從而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但是執法機關在查處類似案件時,應全面審查其主觀惡意與行為在客觀上造成的影響。

文章還提到,一些肆意捏造事實的行為,諸如誇大疾病死亡人數、誇大疾病死亡率、捏造負面的所謂醫生「自述」等行為,鑒於其主觀上並無任何善意可言,且極易造成社會公眾嚴重恐慌,依法應予嚴懲。

對話尚滿慶

南都:想申請公開哪些內容?

尚滿慶:我們向武漢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對「8名散布謠言者」進行處罰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以及對「8名散布謠言者」的處罰結果。

南都:為何要申請對「8名散布謠言者」的信息公開?

尚滿慶:官方並未公布處罰8人的詳細情況和相關依據,而從疫情的發生和發展來看,他們說的可能不算是「謠言」。

「8名散布謠言者」究竟孰是孰非,事關公眾的知情權、生命健康權,也事關日後此類事件的輿論導向。

南都:容忍公眾發布不準確信息,是否會造成誤導?

尚滿慶:在這樣的疫情面前,不是所有人都在醫療現場,如果要求信息百分之百準確,標準就太嚴格了,相當於不能有任何措辭、傳播上的誤差。在確定、更正信息時,很多時間就在無形中被耽誤了。

武漢市政府這一次在信息上的反應時間,我認為是慢的。

如果疫情剛出現就對外發布信息,即使信息不夠準確,起碼能更早地提醒公眾注意到病毒的威脅。我也注意到,正因為信息發布較慢,市民缺少防護意識,大街上戴口罩的人非常少。

南都:你覺得政府應如何甄別處置網絡流言?

尚滿慶:政府方面應當對流言予以核事,並正確引導輿論,而非一味的掩蓋信息。

通過這一次疫情,希望武漢市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在接下來,特別是封城的這段時間,能夠正面回應消息、反饋輿情,而不是掩蓋或打壓。

應當告知公眾已知的事實,包括疫情進展、可能發生的問題、公眾應當採取哪些措施等。

南都:除了信息公開你還準備做什麼?

尚滿慶:我現在能做的也就只有這些了。

采寫:南都記者 劉嫚 宋承翰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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