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留學受疫情影響的相關措施

材料material 發佈 2020-01-28T20:27:30+00:00

關於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知受新型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可能出現的部分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無法按期派出、回國或返回留學目的國等情況,經教育部同意,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採取以下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關於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知


受新型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可能出現的部分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無法按期派出、回國或返回留學目的國等情況,經教育部同意,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採取以下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一、對於擬派出人員


1.對於留學資格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計劃派出,需申請延期派出、變更留學單位或國別、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予以支持。按現行派出前管理流程辦理,其中,國內單位意見可用留學人員已徵得單位同意的說明或國內單位同意的往來微信、郵件等截圖代替。


2.因疫情申請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不受兩年內不能申報國家公派留學的限制。


3.已辦理派出手續並已購買出國機票的,如因疫情需變更行程,請聯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上海、廣州留服機構辦理改簽或退票等手續。


4.請留學人員國內單位協助做好後續相關工作。


二、對於擬回國人員


1.對於應回國日期在3月31日(暫定)之前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因疫情需申請延期回國的,予以支持。留學期限最長可延至3月31日(暫定)。按現行在外管理流程辦理,其中,國內單位意見可用留學人員已徵得單位同意的說明或國內單位同意的往來微信、郵件等截圖代替(在外攻讀學位無國內單位的,無需提供)。


在外留學人員其他國外管理事項中需要國內單位意見的,可參照執行。


2.已購買回國機票的,如因疫情需變更行程,請聯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協助辦理改簽或退票等手續。


3.因疫情延期回國的,延期期間(不早於1月20日開始,最長暫定至3月31日)按現行標準提供獎學金生活費資助。


三、對於擬返回留學目的國人員


如有正在國內休假、開會等中途回國的留學人員,因疫情暫無法返回留學目的國的,建議與國外留學單位妥善溝通並安排好返回時間。在國內期間,留學期限正常計算,獎學金生活費從1月20日以後正常發放,最長至3月31日(暫定)。如3月31日後未返回的,留學期限從4月1日起暫停計算,獎學金生活費暫停發放;待返回留學目的國並向所屬使領館報到後,從返回入境之日起恢復。


防控疫情關乎每一位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請廣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密切關注國內有關疫情通報和防控指導,注意日常防護,並積極配合國內外採取的相關防控措施。讓我們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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