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聯社2月27日電,日前,新加坡一名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中國公民,因涉嫌隱瞞自己的和家人行蹤,並向當局提供不實行程信息遭檢方起訴,或將面臨6個月的有期徒刑。這是自暴發新冠肺炎以來,新加坡適用傳染病法(Infectious Diseases Act)首例案件。
據新加坡媒體報導,新加玻出現首例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後,當局相繼祭出嚴格防疫措施,包括動用警方調查人員和監視攝影機,協助追蹤可疑的感染者。到目前為止,新加坡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累計達到91例。
新加坡衛生部26日表示,檢方已起訴一名來自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的38歲男子和他住在新加坡的妻子,當局要求他們通報行蹤以追查接觸者,但該男子的妻子涉嫌提供不實信息。
來自武漢市的38歲男子今年1月底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目前已康復。該男子的妻子也因為與他有密切接觸而隔離。
衛生部表示,當局通過調查已掌握38歲武漢男子夫婦實際行蹤,考慮到不實信息可能帶來嚴重後果,以及對公眾健康造成的風險,檢方決定對涉事夫婦提起訴訟。
新加坡依傳染病法起訴案件十分罕見,這是新加坡暴發新冠肺炎疫情首例案件。控方表示,根據相關法律,初犯可能面臨高達1萬新幣罰金或6個月有期徒刑,法院也有可能根據情節並處罰金和刑法。(楊靜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