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嚴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責

寧波江北檢察 發佈 2020-02-27T16:17:25+00:00

圖為桐鄉警方救下的獼猴據統計,截至2月24日,全省公安機關排查檢查各類集貿市場、餐飲場所1.5萬餘處,開展宣傳教育2.7萬餘次;辦理涉及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責任26人,辦理行政案件56起、處罰違法行為人57人,收繳作案工具855件,查扣各類野生動物2800餘頭。

來源:人民網

記者26日晚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1月23日起,省公安廳對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作出部署,全面深入排查,廣辟線索來源,發動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同時大力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營造依法保護野生動物的氛圍。截至2月24日,已辦理涉及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責任26人。

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偵破的莊某非法狩獵案。圖為莊某非法獵捕的野豬。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公安機關重拳出擊。2月上旬以來,永康市公安局兩周內連續偵破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獵犯罪案件6起。目前,已對11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上虞區分局偵破了莊某非法狩獵一案,該案從1月31日公安機關立案,72小時內成功辦結,並在上虞區看守所遠程視頻審判,僅用13天就完成立案、偵查、移訴、公訴和審理全流程。2月13日,被告人莊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桐鄉市公安局偵破了姚某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一案,目前,已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將從其車上發現的獼猴送至省野生動物救助站……

圖為桐鄉警方救下的獼猴

據統計,截至2月24日,全省公安機關排查檢查各類集貿市場、餐飲場所1.5萬餘處,開展宣傳教育2.7萬餘次;辦理涉及野生動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責任26人,辦理行政案件56起、處罰違法行為人57人,收繳作案工具855件,查扣各類野生動物2800餘頭(只),其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松雀鷹、獼猴、鳳頭鷹、白鷳等共5頭(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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